工程预算的审核依据主要包括:
1、 有关工程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施工图设计项目一览表、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图纸和文字说明、工程地质勘察资料。
3、主管部门颁布的现行预算定额以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4、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5、费用计算规则及取费标准。
6、预算工作手册或建材五金手册。
7、地区人工工资、材料及机械台班预算价格。
工程预算编制要求:(GBJ83-85)《建筑结构工程预算编制通用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GBJ9-87)《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10-89)《混凝土结构工程预算编制规范》(GBJ3-88)《砌体结构工程预算编制规范》(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代替(GBJ210-83)《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91.12.1施行GBJ300-88)《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建筑工程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GBJ303-88)《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88)《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10-88)《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201-83)《土方与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202-83)
工程预算编制标底依据:
①全部设计图纸和有关设计说明(其深度必须满足投标书的要求);
② 或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概(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其他有关规定;
③经批准的设计概(预)算和投资计划等;
④建设部颁发的工期定额和当地的补充规定;
⑤工程技术复杂程度、施工现场条件、材料来源、质量要求和风险责任等;
⑥巳批准的招标文件;
工程预算编制标底应注意的事项:
1、标底由招标单位编制,送工程合同预算审查部门审查确认并报招标主管理单位核准;
2、标底价格必须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或修正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
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预算编制依据
(1)计划文件,包括 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文件、单位工程项目一览表、分期分批投产的要求、投资指标和设备材料订货指标、建设地点所在地区主管部门的批件、施工单位主管上级下达的施工任务等;
(2)设计文件,包括批准的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设计说明书、总概算或修正总概算、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同文件,即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4)建设地区的调查资料,包括气象、地形、地质和其他地区性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