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强晟钢供应链管理成立于2007年,拥有自主研发生产等部门,为不断满足昌都市场与客户的需求,公司不断引进专业的研发人才及先进的生产设备。可按客户要求研发生产各系列昌都产品。为保证产品品质,公司制定有一系列完整的生产工艺规范,及对所有供应商与物料都有严格的甄选与管控制度。以限度从源头管控品质,确保所有物料及工艺均符合相关的标准要求。公司的目标就在于通过持续提供新产品响应市场需求,坚持以“诚信为本,以质取胜”的经营理念,奉行“客户至上”的经营方针,已得到客户广泛的认同和信任。竭诚为广大新老客户提供优质的昌都产品、完善的服务,而保持行业地位。



取向昌都硅钢B18R060 B18R065 B20R060 B20R065 B20R070 B23R070 B23R075 B23R080 B23R085 B23P085 昌都B23R090 B23P090 B23P095 B23P100 B23G110 B27R085 7.1.2 钢板及钢带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 GB/T 222 的规定。 7.1.3 钢板及钢带所用的钢采用氧气转炉冶炼。 7.2 交货状态 7.2.1 钢板及钢带通常以冷轧、退火及平整后交货。 7.2.2 钢板及钢带通常应进行涂油,所涂油膜应能用碱水溶液去除。在通常的包装、运输、装卸和储存条件下,供方应保证自制造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钢板及钢带表面不生锈。7.2.3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亦可以不涂油供货。对于不涂油产品在搬运、储存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锈蚀、划伤及摩擦痕等缺陷,供方将不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注:通常把产品检验文件中的签发日期规定为产品的制造完成日期。 7.3 力学性能 7.3.1 供方保证自制造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钢板及钢带在热冲压前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 的规定。7.3.2 在需方合适的工艺条件下,钢板及钢带经热冲压成相关零件后,其性能可达到表6 的规定,供方不提供相关零件的性能检验报告。 7.3.3 当钢板及钢带按指定零件供货时,供需双方可商定一个满足该零件加工需求的力学性能范围作为验收基准,此时,表 5 和表 6 规定的力学性能将不再作为交货和验收的依据。7.3.4 由于时效的影响,钢板及钢带的力学性能会随着储存时间的延长而变差,如屈服强度和抗拉强度的上升,断后伸长率的下降,成形性能变差,出现拉伸应变痕等,建议用户尽早使用。B27R090 B27P090 B27R095 B27P095 B27P100 B27G120 B30R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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