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针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在实际招标投标过程中,在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下,招标人进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提供。然后,由投标人依据实际情况,结合工程量清单,进行初步施工方案的拟定,并结合自身情况实现自主报价。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已经不再适合现下建筑工程市场环境的需求,无法有效促进建设工程市场的发展,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与传统的计价模式比较而言,这种计价模式具备以下四个优点:有利于构建优胜劣汰、平等竞争的环境。
工程预算编制标底依据:
①全部设计图纸和有关设计说明(其深度必须满足投标书的要求);
② 或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概(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其他有关规定;
③经批准的设计概(预)算和投资计划等;
④建设部颁发的工期定额和当地的补充规定;
⑤工程技术复杂程度、施工现场条件、材料来源、质量要求和风险责任等;
⑥巳批准的招标文件;
工程预算编制标底应注意的事项:
1、标底由招标单位编制,送工程合同预算审查部门审查确认并报招标主管理单位核准;
2、标底价格必须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或修正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
3、一个招标工程只允许编一个标底;
4、标底必须封存,开标前严格保密;
工程预算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为工程造价资料的相关整体提供了技术支持。计算机具有数据检索、数据贮存、数据整理及加工等应用功能,充分利用其优势,来建立起智能化、系统化的智能查询或数据检索系统及造价资料数据库。应用计算机网络可实现资料传送效率的提高,通过对用户所需数据的相应处理,来保障造价资料双向传递的有效性。将计算机技术作为造价资料积累、分析与运用的辅助手段,通过数据库系统软件的开发,来保障资料的准确性,促进工作效率的。对于造价资料使用中的注意事项和工程设计与施工过程当中对造价影响较大的问题应附有相关的文字说明,从而保障造价资料运用过程中,对资料内容的正确理解。开发数据应用软件,保证造价资料分析与运用的功能性充分发挥软件开发技术的先进性
工程预算签证是施工合同和施工图中未包括,且预算定额取费也未考虑的,而实际施工中又确实发生费用的内容,需要做现场工程签证。一般由承包商提出,监理工程师或发包商核实签字批准。工程签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由于不可预见的因素产生的工程签证。如基础开挖时,发现有软弱下卧层等不良地基,需进行换填,这时需发包商现场管理人员核实后工程签证。一般来说在合同当中会就此做出相应的规定,例如因恶劣天气、一周内累计超过8小时的停水停电等造成的工期工程签证、经济工程签证等。由于发包商原因等非承包商原因,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设备资料等造成承包商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械的调迁、二次搬运等损失。与设备安装工程等其他工程交叉作业产生的工程签证。